蔣家洋李氏公約碑
——李立華搜集
店下鎮菰北村蔣家洋自然村,系從浙江平陽南宋搬遷繁衍之李姓家族。族人為了讓后人知書達理,勤奮讀書,更好培養人才,由宗嗣執事公議村規民約及獎學公約,并立碑示眾。附原碑文一:
隴西郡延地公派下蘭桂騰芳四房為公約公禁事,竊思盛后昆者務除非法,恢先緒者必繼書香吾族。自賜公由閩之浙迄,延地公后由浙南送洋還于鼎之蔣家洋居焉。逮百余年,宗族雖云浩繁,而讀書明理者每覺廖廖,非讀書之果無人也。蓋困貧而輟學,故爾名等爰是僉議將:延地公所有公產以及生植物除抽出租谷若干擔,以為值輪祭掃外余并皈管公人生息,以為貧家子弟未修膏火賓興之費。庶讀書者不致間斷。至若開燈聚賭窩藏盜竊,尤為傷風敗化之甚。吾族亦當自行禁止,以輔國法之不逮。今議約章開列于左,凡我族人各宜遵守勿違特碑。
一 延地公公田一石二斗,墳蔭屋蔭各一所,瓦窯曰蛇仔穴公山各一片,除提出乾谷三百斤以為祭掃之需外,余具永遠藏管生息,不得私心窺覦致壞公益 。
一 設場聚賭開燈供吃以及窩藏盜竊者,此系不法行為,一經查獲定送官究治不姑貸 。
一 凡我族人如有不遵守公約私砍厝后屋蔭面前墳蔭以及蛇仔穴瓦窯崗等處,查獲定即從重懲罰絕不徇情。
中華民國九年春月吉旦立公禁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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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原碑文二 :
隴西郡延地公派下蘭桂騰芳四房公約
竊思吾族素來書香克紹芹藻流芳自延地公還居在此,迄今百余載,遂成大族。至于讀書明理者廖若星辰,于是名等恐長此以往,庶幾將成落伍民族,故于民國前六年爰集族眾僉議將:延地公遺產并生植物劃歸管公人儲存生息,以為助給貧家子弟膏火之需。前已呈縣存落立碑茲特重申議定約,開列于左,凡吾族人各宜遵守毋違特碑。
一、凡吾族內設館宴請教師,即將公款每年津貼大洋六拾元正。
一、凡吾族內有子弟升入高小學校者,理當按年補助其學費大洋三十元正,分兩季領取。
一、凡吾族內有子弟升入中學者,理當世年補助其學費大洋陸十元正,分兩季領取。
一、凡吾族內有子弟升入大學者,每名按年當視其所在校之遠近與公款之多寡能夠補助若干元,須聽管公人與族里開議討論斟酌助給若款。是家塾高小中學,亦當再議補助
一,族內管公人必須選舉廉潔正直人充當之,于公款內每百元抽出五元,以為薪水之費。如有吞欠公款者當族眾得估量其私產,照款賠償外,另選他人管理之。
一、無論何人私砍公山樹木或摧殘公益,破壞書燈及造言,輪流瓜分,主持移作他用,并私自侵占公山者。族眾當鳴官究治,所有耗用即以儲存公款對付之
一,租谷應照時價出租,如族人租作糧食者,當備現款不得賒欠。
義隆公派下子孫,其有志求學者每年另抽三十元助其學費,為念知名創始之功永志勿忘云。
中華民國十八年冬月吉日立